內襯膠塞墊的復合鋁塑蓋質量控制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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鋁塑蓋是作為獨立的藥包材進行注冊申報,申報的生產規(guī)程只有鋁塑蓋的生產內容,無膠塞墊的裝配過程,自然,在質量標準中也無檢測膠塞墊的內容,鋁塑蓋出廠時生產企業(yè)只出具根據鋁塑蓋質量標準檢驗的報告書,而內襯膠塞(墊)的質量檢測指標是否合格,沒有質保證明。作為藥包材使用終端——大部分藥品生產企業(yè)和醫(yī)療機構制劑室并無足夠的藥包材檢驗能力,對購進藥包材的質量控制主要依賴于供貨方的合格檢驗報告書,從藥廠制定的口服液鋁塑蓋內控標準來看,一般只是對鋁塑蓋的外觀、規(guī)格、尺寸、微生物限度幾個有限的項目進行了規(guī)定,而無對內襯膠塞(墊)的檢測項目內容。根據GMP的要求,藥品生產企業(yè)在購進鋁塑蓋之前,會向供應商索取鋁塑蓋和內塞的藥包材注冊證等相關資質,但是對每次購進的鋁塑蓋是否配用了合法、合格的藥用膠塞(墊),往往缺乏監(jiān)控,也不具備檢驗能力,口服液鋁塑蓋的包裝標識內容不完整也是原因之一。同時,鋁塑蓋生產企業(yè)在膠塞(墊)購進、使用、出廠的管理上較為松散,進出均未經檢驗,認為“反正膠塞(墊)不是我廠產品”,不需要對其質量負責,導致藥用膠塞(墊)的質量控制在生產、流通和使用過程中出現(xiàn)了真空和盲點。